以前听说过怀孕后,两口子意见不一致,要求流产的。还听说过父母不同意,要求流产的。 现在居然有单位干这事了。 1.生育权是基本权利,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,也有不生育的自由。单位无权干涉。 2.怀孕后是否流产,是人家两口子的事,单位当然无权干涉。 3.违规怀孕不流产就要受处分,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。 这也太奇葩了吧!生育权利的自由权就这样被你们剥夺了?要你们来安排?瞎扯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