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播报
向华强
#星权案件播报#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向华强先生名誉维权案再度胜诉,被告吕*(新浪微博用户)被判向向华强先生公开致歉(持续72小时),赔偿向华强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,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。
5月11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向华强名誉维权案案件播报,向华强一审赢得胜利,被告吕*(新浪微博用户)被判向向华强公开致歉(持续72小时),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,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。
而事件本身如何,我们暂且不说,网友们的评论可谓是一针见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