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在上海的第一场演出成功结束后,Hanshinentertainment公司采取种种侵权、违约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,在原告两公司支付给Hanshinentertainment公司演出费不变的情况下,Hanshinentertainment公司擅自将原本该由自己办理的一切演出事宜委托给第三方办理,不仅导致演出成本大大增加,更使原告公司失去了对演唱会的主办权,导致无法取得基于合同的期待收益。然而被告公司却试图以单方告知的方式逃避义务,最终导致原告两公司诉诸法律手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