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诉方称其容留他人吸毒6次 社会危害大
9点40左右,公诉人分五组开始出示证据,其中包括证人证言、书证、视听资料、李代沫供述及其主体身份。针对公诉人的举证,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。
10点05左右,法院公诉人方称,被告人李代沫容留他人吸食毒品,次数达六次、人数达三人,其犯罪行为恶劣,社会危害性大。鉴于被告人李代沫到庭后认罪态度好,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涉毒人员,具有坦白这一法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,结合当庭认罪、悔罪态度,希望法庭综合考虑。